钦州廉租房建设 厚爱铸“安居”

导语 近年来,我市将廉租住房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,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廉租房建设,确保廉租房真正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。一栋栋廉租房的崛起,燃起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无限希望。

  部门协作,项目建设成效显著

  今年以来,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住建委、国土局、房产局、房改办及县区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,组织召开2次联合审批会,高效完成了廉租住房项目的审批工作。同时,积极指导业主策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上报国家争取资金补助。截止今年7月底,共争取到廉租住房项目2012年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0658万元。市国土局根据年度廉租住房用地供应计划,狠抓工作落实。2011年廉租住房用地计划供应7.5331公顷,实际供地8.0435公顷,供地完成率为106.78%;2012年1月至今廉租住房实际供应4.1018公顷,供地完成率为100%,提前完成全年供地计划,确保我市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用地。市财政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,设立融资平台,筹措项目资金。截止今年7月份,全市共落实廉租住房财政性资金21458万元,其中,中央、自治区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0658万元,市县配套资金10800万元。全市廉租住房工程支出7684万元,其中,市本级支出4805万元。市住建委组织和协调项目业主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工作,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。2011年,我市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000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,其中,市本级廉租住房项目家兴苑六区共建1772套,目前已建设完成1452套;灵山县廉租住房三期180套已进入装修阶段,预计9月底交付使用,四期582套正在进行主体施工;浦北县廉租住房项目为96套,现已完成装修,正进行结算工作。2012年,上级下达我市的2000套廉租住房任务到年底将全部开工建设,其中,市本级家兴苑七区建设项目1528套,目前正处于征迁和修施工便道阶段,预计9月份开工建设;灵山县廉租住房五期项目200套和浦北县廉租住房项目48套正进行基础施工;上年市本级家兴苑六区廉租住房项目320套也正在续建之中,可望年底前完成。

  积极探索,管理制度逐步完善

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廉租住房管理,市政府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廉租住房制度,优化服务机构,实施动态管理,严把准入和退出关。一是完善制度。市、县都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制度,基本实现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的。为强化和规范廉租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,市住建委组织制定《钦州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细则》和《钦州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》,逐步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二是优化机构。为更好的开展廉租住房工作,市、县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,设立了对外服务的办事窗口,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。三是动态管理。各级房管部门积极会同民政等部门对廉租住房家庭收入、住房和人口等状况每年定期进行复核,建立健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。同时,积极实施退出机制,加强对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,确保做到“三个不让”,即不让有能力解决住房家庭侵占困难群众权利、不让特殊人群钻政策空子、不让管房子的人谋私利搞腐败,实现阳光分配。从2009年至今,共清退不符合条件廉租住户80户。四是严把程序关。各级房管部门能够按照申请、受理、审核、公示、复核、轮候的程序,坚持实行“三级审核、二次公示”的标准,将审核结果通过报纸、网站等媒体以及街道、社区等公共场合公示,接受媒体、群众和社会监督,确保了廉租住房分配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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