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城镇居民参保:具有本市城镇户口,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;
2、城镇职工参保: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,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
1、城镇居民参保:《户口簿》,《居民身份证》原件及其复印件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;
注:特殊情况下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;
2、城镇职工参保:
1.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、批准单位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:(原件、复印件1份)
2.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》(原件、复印件1份),如果属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此件;
3.单位基本情况报告书一份(内容包括:单位成立时间、现经营项目及状况、从业人数等情况);
4.《北海市劳动合同鉴定登记表》(原件、复印件1份);
5.填写《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》一式二份
1、城镇居民参保:钦州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县(市、区)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学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辖区内的县(市、区)医保经办机构办理;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可在居住地或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办理。
2、城镇职工参保:
1.填报《北海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》一式两份、《社会保险登记表》1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;
2.凭单位经办人身份证、《北海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》到办理地点领取。
办理时限: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
办理费用:不收费